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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应“先说事再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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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全国不少省份在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笔者认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不能单纯地为了选人而选人,应“先说事再选人”,至少应先说说以下4件事。
作者 宋秀万
出处 《人大建设》 2011年第10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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