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可以为我国环境税改革提供依据和方向。长期以来,我国与环境有关的税收都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开征环境税并不会给企业及民众带来过多的负担。目前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最重要目的,就是可以对重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一定程度的抑制,通过施加压力,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革新。环境税"双重红利"理论对我国的适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我们可以借鉴它适合我国国情的部分,立足我国国情和经济环境,把环境税与整体税制改革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既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又有利于整体税制改革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双重红利"目标。
出处
《商业经济》
2011年第20期104-105,113,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