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房产税的税收筹划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房产税驾行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并于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作者 陆英
出处 《税收征纳》 2011年第10期32-34,共3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