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事权与警察权都是国家权力中的暴力机器,但二者的任务不同,外御强辱用军队,内维治安用警察;二者的对象不同,军队抵抗的是外国入侵者,警察面对的是本国公民;二者的目的不同,军队作战的目的是消灭敌人,警察的目的是维持社会治安;二者的运作时期不同,军事权发动于战争状态下,警察权存在于国家常态中;二者的后果不同,军事权的运用比警察权更具暴力性,军事权的滥用对社会的伤害更大。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1年第5期2-8,共7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