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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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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初,我们在研究新一届常委会工作时提出,要加强工作创新,把作出决议决定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主要实现形式,有针对性地选择那些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的重大事项,深入搞好调查研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
作者 刘筱杰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11年第9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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