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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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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财政部网站获悉,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了《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并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作者 津滨
出处 《稀土信息》 2011年第9期40-40,共1页 Rare Earth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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