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83年9月对部分条款作了修订。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人民检察院职权、组织体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等诸多方面的规定已严重滞后于人民检察事业的发展。笔者试从人民检察院职能职权配置及其完善,探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0期68-70,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