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人权的批判、揭示及对人权理论的正面阐释,形成了系统的人权思想,对我国当代人权事业的促进和发展,仍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表现在:为我国特有人权发展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人权领域的斗争提供了理论支持,为人权普惠性保障提供了方法论启迪、为人权事业促进和发展提供了路径指导。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9期30-33,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法律保障机制创新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09AZD041)子课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