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习惯作为法律之外调整市民社会中私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规范,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者亦十分重视民事习惯,尽可能地探究和吸收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民事习惯。但我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对民事习惯的重视极为不够,学界对民事习惯的研究也比较匮乏,几个相关概念的含义有较大的争议。因此,本文首先界定民事习惯,定义习惯、习惯法两个与民事习惯相近似的概念,辨析它们之间的关系。然后结合国外和我国封建时期的做法,阐释民事习惯的民法渊源地位。进而介绍民事习惯目前在我国的立法现状,指出我国现行立法对民事习惯的忽视;重点分析了民事习惯在我国民法中的价值与重要性;最后提出完善民事习惯在我国民法中地位的做法。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9期93-97,共5页
Forward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