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法定计量单位与缩写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请参阅: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M].3版.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量符号不能滥用浓度,仅有物质的量浓度才能称为浓度,其他应分别称为质量浓度(W/V)、质量分数(W/W)、体积分数(V/V),不能使用百分比表示。组合单位用负幂秩表达,例如mg.kg-1.d-1,mol.L-1,次.d-1等。45 ppm改为45×10-6;文中尽可能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与缩写。
出处
《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0期1594-1594,共1页
Journal of Applied Clinical Pediatr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