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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擅自提供互联网端口接入服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典型案例:李某于2009年2月自电信局申请大流量光纤,未经电信部门批准,在某城中村租用民房,购置网络没备、建立用户管理系统,为附近居民和出租屋租客拉网线提供上网服务,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1年第11期64-64,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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