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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区互转交通违法记录异地违法同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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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共10个省(区)将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异地交通违法将一样受到处罚。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违法时间、违法地点、通知方式及标记、通知日期、处理情况等。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录不进行省际转递。
出处 《城市交通》 2011年第5期97-97,共1页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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