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弱势群体的行政程序保护必须明确弱势群体的内涵和外延,厘清弱势群体的边界。基于人权保障和社会秩序稳定的现实需要,必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行政程序的保护。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大幅度提高和行政程序立法的渐趋完善,加强行政程序的法律保护成为可能。完善行政程序上的公民参与制度,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辅之以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是现阶段对弱势群体进行行政程序保护的必然选择。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65-69,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08&ZD001)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及当代启示”(2010ZDIXM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