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危机的爆发及蔓延使得众多大型上市公司濒临倒闭或破产,但其高管们在接受政府救援资金的同时却仍然分得巨额薪酬。高管薪酬的严重失范和定价缺漏所反映的公司治理失灵使得法律介入高管薪酬规制显得尤为必要。法律性手段的切入应该选取在事后的司法救济层面,而司法介入的正当性应当通过对权限与程序的审查来保障,而非干预公司的实质性经营。美国在高管薪酬司法审查中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我国亟需在正视法律角色、限定审查范围、规范审查依据方面不断加强,建立以"权限与程序"为内容的高管薪酬的司法审查路径。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42-46,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