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灾害治理是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职能。在灾害治理中,政府发挥的作用是其它公益组织所不可取代的。在灾害治理中,政府必须而且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但这种主导作用并非包揽一切,因为政府功能也有其边界与限度。而公益组织在某些方面却可以发挥政府所起不了、不好起、起不好的作用。影响全社会的灾害,要动员全社会来治理,这不仅包括政府,也包括各种社会力量。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