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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关于表彰福建省第十次水泥化学分析大对比全优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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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我省各水泥企业参加了福建省第十次水泥化学分析大对比工作。根据各水泥企业的对比结果,其中对比考核所有29个项目全部合格的单位有16个。经研究决定,对29个对比项目全部合格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等16个单位授予“全优单位”,并公布如下:
出处 《福建建材》 2011年第7期12-12,共1页 Fujian Building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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