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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危化品安全规章同时发布 试生产中就须进行危险源分级评估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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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6日,国家安监总局对外正式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这两项规章与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颁布)将于12月1日起同时实施。专家一致表示,新规章对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将极大促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出处 《江苏氯碱》 2011年第5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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