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铁、锰、铜、锌、铅、镉等重金属项目在实验室频繁检测,但GB/T5750-2006,GB/T5009-2003等国家标准检验方法中,对重金属元素标准储备液、使用液有效保存期均无明确规定。查阅参考资料,在《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附录C标准溶液参考有效期中规定:浓度为1μg/ml~10μg/ml或适当浓度的元素标准工作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
出处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CAS
2011年第10期2579-2580,258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