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社会正在形成,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社会自治与国家治理保持互动,社会自治是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是自治的保障。适应社会管理不断创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更新社会自治理念,明确社会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规范社会自治权,不断完善社会自治的规范体系,促进"小政府,大社会"的顺利转型,实现社会自治的法治化。
出处
《理论界》
2011年第10期38-40,共3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自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转型时期构建公民社会和建设法治国家研究"课题(2010Y03)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