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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案件论证提高涉刑案件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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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北京市纪委根据中央纪委和市委的部署及要求,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审核处理的方式方法,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33号文”)后,严格依据“33号文”的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涉刑案件审核处理程序,初步形成了以案件论证为依托,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前先行审理、先行处理的审理程序,切实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和处理效果。
机构地区 京纪
出处 《中国监察》 2011年第20期50-51,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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