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当今世界律师管理体制的三种主要模式,从而引出我国现阶段的律师管理体制。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两方面介绍了我国现阶段律师管理体制的现状,即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行业管理。第二部分从律师行业管理职能的不健全、部分职能发挥难以发挥、行业规范制定权的不完善、缺乏人事自主权四个方面揭示我国现阶段律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之间权限不明确。第三部分对我国律师管理提出相关的建议,主要从强化律师协会的执业资格审查权、行业规范制定权、律师惩戒权三方面米改善我国现阶段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从属地位,同时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指导、监督的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