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行政诉讼法》第27条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提供了规范依据,可以看作是关于第三人的一般性规定。但该条对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诉讼地位的规定是不全面的。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通过分析,本文认为,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并且在涉及职权争议的诉讼中,行政机关可以站在原告一方,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这并不违背行政诉讼当事人制度设立的目的。
作者 梁娟
机构地区 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商论坛》 2010年第3期88-8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