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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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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农村民主管理实践中,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常常纠结不清,带来了一系列亟待理顺的问题。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两个独立组织。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的主要组织载体。
出处 《村委主任》 2010年第07X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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