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利益冲突问题是危害政府廉洁形象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因素,建立公务员利益冲突制度是防止公权私用,抑制腐败,保证清正廉洁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公务员利益冲突制度建设虽然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存在诸多缺陷,尤其是法制化程度较低。应该借鉴国际社会《利益冲突法》的成功经验,将防止公务员利益冲突纳入法治化渠道,加快防止利益冲突的立法建设,对财产申报、资产处理、职务回避、离职后再就业等容易引发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了严格、清晰、详细的法律规定。同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对从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实现对从政行为的监督制约。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5期18-21,共4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