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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免征部分物流企业营业税,物流成本有望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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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表示,注册在其核心功能区——东疆保税港区内从事航运业务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仓储、物流企业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
出处 《中国储运》 2011年第11期94-94,共1页 China Storage &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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