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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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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事故再次警示我们,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内因和根本,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
作者 陈志春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1年第11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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