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履约保证金在劳务分包实践中的应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现有法律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明确规定仅见于《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作者 雷觉锐
出处 《现代企业》 2011年第10期51-52,共2页 Modern Enterpris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