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营利组织能够促进一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组织平台,同时也增强了政府的活力;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包容,缩小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贫富悬殊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尽管无法全面替代政府的作用,但在许多情况下可以补充政府公其服务的供给不足。因此,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应该建立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由政府负责资金动员,非营利组织负责服务提供,从而使双方都能够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出处
《新农村(黑龙江)》
2011年第7期164-164,20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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