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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保障房建设发债融资“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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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份,发改委发出《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并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能用于当地其他项目的建设。
作者 郭文婧
出处 《中国房地产金融》 2011年第10期10-10,19,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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