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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执法实现监管效能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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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下半年开始,全省各级安监部门执法检查遵循"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原则,按照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中的十九项重点检查事项,分级分工负责,对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其他商贸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计划执法。省安监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对市州、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1年第10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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