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是作者近年来与江浙沪三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合作编写《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过程中,对公共信息用语翻译管理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总结。公共信息用语翻译的规范化要首先从语言规划入手,把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应用等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中,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本文首先分析现有公共信息用语翻译管理方案的特点,指出依据“产品质量管理”模式制定的公共信息用语翻译管理方案不完全符合语言文字管理的规律性,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规范公共语言生活领域的翻译管理。其次,论述“语言规划”介入公共信息用语翻译管理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并结合笔者与上海语言文字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的实践经验做了例证。
出处
《东方翻译》
2011年第5期23-28,共6页
East Journal of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