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既是一种观念转变,又是一种工作创新,在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预防市场违法案件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行政相对人给予了积极的评价。由于工商系统开展这项工作时间还不长,一些单位还存在着主动性、自觉性不够,范围、方式、层次还有待深入研究,水平也亟须提高等问题。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1年第10期54-56,共3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