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迄今尚无法律明确界定记者采访权。法律的缺失已成为记者在采访活动中遇阻、遭诉或采访权滥用等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对记者采访权的法律保护已日趋紧迫。在当前情况下,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府分散在各种法规和法条中进行新闻立法,既可以回避争论,规避政治风险,又可以加强记者采访权的法律保障机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途径。
出处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20-122,共3页
Journal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
基金
陕西理工学院教改项目“广电新闻采写课程群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XJG10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