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亿元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对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审计调查整改结果。至2011年7月底,20个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已督促11户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将26户企业套取、多得的1.44亿元资金全部收回。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审计署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钢铁和水泥等行业2007年至2009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1年第10期7-7,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