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1月29日,上海市某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其辖区某室居民陈某某(被申请人)违法扩建房屋,存在破坏天井围墙房屋外貌的行为,遂当场作出《责令整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于2010年12月5日17时之前改正上述行为,恢复天井围墙原状。
出处
《城市道桥与防洪》
2011年第10期165-166,共2页
Urban Roads Bridges & Flood Cont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