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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可回避性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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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应该致力形成这样一种管理机制和制度观念:它能使个人、组织与社会,都自觉自愿地去规避和修复大量的可回避性冲突,从而减少无谓的冲突加剧及相应的社会损耗总水平上升的负面性。在组织内部,管理对可回避性冲突的积极作用主要是通过对个人意志的调节来实现的;在社会层面,制度不仅可以调节个体意志与行为,而且制度自身的改变,也可以用来化解仅靠组织管理活动而无法化解的、看似不可回避的冲突。在大生产的社会化和工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企业组织活动复杂度迅速提高,每个人都被嵌入在大型组织的某个部分,组织正常运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管理精神和高度发达的制度体系来支撑与维系。
作者 余菁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2011年第11期99-103,共5页 Study and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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