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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类“民告官”案行政首长须出庭应诉 11月7日,浙江省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行政副职),必须出庭应诉4类“民告官”案。
出处 《现代苏州》 2011年第32期11-11,共1页 Modern Su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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