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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签字同意不代表医生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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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陈先生的母亲因眼睛不舒服,医生建议她进行手术治疗。因担心手术做晚了会加重病情.陈先生按照医生要求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然而.术后其母亲的视力不仅没提升,相反,在视物不清的同时还伴有炎症,既怕见光又时常流泪。经查,这种症状是手术失误所致。为此,陈先生提出索赔。该医院辨称:“你已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医院不应该赔偿你。”
出处 《党员生活(湖北)》 2011年第11期54-5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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