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分属不同领域,本来不存在交叉问题。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导致相牵连的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事实引起刑民交叉案件。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方式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试图从分析刑民交叉案件司法处理方式的弊端出发,提出个人认为可行的区别处理方式。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1期84-85,108,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