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公司创新能力已成为信托业是否具有竞争能力的一个关键因素。随着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提高创新能力对我国信托业当前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信托业创新能力发展还很薄弱,存在很多问题。文章运用加权TOPSIS模型方法对我国具有代表性的36家信托公司进行创新能力评价分析,对比中、东、西部地区信托公司的创新能力,对区域信托公司进行创新能力评价的同时,分析区域创新能力特点。研究旨在为今后信托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出处
《经济师》
2011年第11期85-87,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