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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入托难”,体现教育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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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的公平性是和谐教育的核心,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六大目标”之一“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其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我个人认为“入托难”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公立园数量不足,并一般有其特定的服务对象;新建中高档小区中多为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旧的社区中民办园办园资质无法提供令家长满意的教育。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入托难”的问题:加大对公办园的经费投入,扩大办园规模;以社区为依托,发挥公办园的辐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大力整顿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园。解决“入托难”,办“和谐教育”,建设“和谐社会”。
作者 杨慧玲
出处 《早期教育(幼教·教育科研)》 2011年第7期21-22,共2页 Earl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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