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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法律配套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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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他在这里所说的法律配套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吴邦国委员长的上述讲话精神,对于后法律体系时期的地方立法工作。
作者 李小平
机构地区 省人大常委会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第10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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