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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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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那么,他的妻子小吕对这套房子有份吗?《解释(三)》原文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第10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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