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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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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国务院日前批准2011年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1期41-41,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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