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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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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86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H家对矿产资源开始实行有偿开采,矿产资源税费制度逐步建立。目前已发展了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以下简称“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石油特别收益金以及其他税费等收入政策(包括矿区使用费、矿产资源勘查费、采矿登记费等)在内的多种矿产资源税费制度。
作者 李安东
机构地区 财政部预算司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1期51-53,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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