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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出口收入存放在境外更久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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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提高境内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支持境内企业“走出去”,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有出口收入来源且在境外有实际支付需求、近两年内未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等条件的境内企业,均可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申请。
作者 高慧 贾永辉
出处 《中国外汇》 2011年第21期90-91,共2页 China Fo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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