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学教学工作在法学教育体系中承担培育法律专业素质和主导塑造法治理念的重要而独特的任务。而现实中在法理学课程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和课程设置方面出现了困境,导致教学效果不良甚至教学任务无法实现。针对这些问题,应将法理学课程"一分为二",丰富考核方式、更新教学方法,突破困境,保证法理学教学任务完整实现。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2期141-142,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2010年教学改革一般项目"本科法理学教学的任务
困境与突破"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