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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场酒店餐馆厕所属于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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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深圳市法制办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送审稿)》意见。根据该办法,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城市管理部门建设的市政环卫公厕以及交通场站、口岸、旅游景点、公园、市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场馆、宾馆、酒店、餐馆、加油站等附设的厕所。
出处 《公民导刊》 2011年第11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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