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意思主义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体现及变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典型的用益物权之一,其设立和流转不同于一般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登记生效规则,而是采取设立中的"合意生效并可对抗"以及移转、互换中的"合意生效+登记对抗"并行的机制。这种规范模式与传统意思主义的规则有所不同。意思主义在我国的变通是社会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符合我国目前农村经济的发展现状,并没有改变法律逻辑及其内在效果的一致性。
作者 刘竞元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7

  • 1马新彦.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J].法学研究,2005,27(2):85-95. 被引量:37
  •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
  • 3壬利明.《物权法论》(修订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169—170,183-186页.
  • 4孙宪忠..《房屋买卖交付而未登记的法律效果分析》..http://www.civillaw.com.cn,,2005年7月25日浏览..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第二章第二节.,..
  • 6[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 刘守英译.《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
  • 7崔建远.无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后果[J].法学研究,2004,26(3):94-102. 被引量:17

共引文献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