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难、立案难、查证难、处理难已成为长期困扰反渎工作的突出问题.其中发现难是“四难”中的基本问题。在着力破解“四难”问题中.反渎职侵权部门应积极探索建立发现案件线索新机制。2010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探索建立反渎职侵权联络员制度”。笔者试对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9期53-54,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